Linux文件锁定命令

原创 zhaoliang  2017-05-30 19:15  阅读 622 views 次

有时候你发现用root权限都不能修改某个文件,大部分原因是曾经用chattr命令锁定该文件了。有段时间公司站点经常被挂些博彩页面,有那么一次给我的印象却特别深,因为使用root账号却无权删除那些博彩页,当时都郁闷了,百思不得解,只能请运维同事帮忙处理了……事后才知道是那些文件的属性上被加了锁定,被禁止修改删除。

有时候我们的工作中也需要对一些文件限制一下权限,以防止被别人误操作了,这时候我们就有必要使用chattr命令了。chattr命令的作用很大,其中一些功能是由Linux内核版本来支持的,不过现在生产绝大部分跑的linux系统都是2.6以上内核了。通过chattr命令修改属性能够提高系统的安全性,但是它并不适合所有的目录。chattr命令不能保护/、/dev、/tmp、/var目录。lsattr命令是显示chattr命令设置的文件属性。

chattr命令的用法:

chattr [-RVf] [-+=AacDdeijsSu] [-v version] files...

最关键的是[-+=AacDdeijsSu]这部分,与chmod这个命令相比,chmod只是改变文件的读写、执行权限,更底层的属性控制是由chattr来改变的。

参数详解:

  • + :在原有参数设定基础上,追加参数
  • - :在原有参数设定基础上,移除参数
  • = :更新为指定参数设定
  • A:文件或目录的 atime (access time)不可被修改(modified), 可以有效预防例如手提电脑磁盘I/O错误的发生
  • a:即append,设定该参数后,只能向文件中添加数据,而不能删除,多用于服务器日志文件安全,只有root才能设定这个属性
  • c:即compresse,设定文件是否经压缩后再存储。读取时需要经过自动解压操作
  • D: 常见为目录属性,任何改变将同步到磁盘,相当于mount命令中的dirsync选项:同步目录;检查压缩文件中的错误的功能
  • d:即no dump,设定文件不能成为dump程序的备份目标
  • e: 表示该文件使用ext文件系统存储,可以发现linux下几乎所有文件都有e这个隐藏属性。而且chattr -e 这个命令是无法执行成功的,因为在man chattr中已经有了说明
  • i:设定文件不能被删除、改名、设定链接关系,同时不能写入或新增内容。i参数对于文件系统的安全设置有很大帮助。
  • j:即journal,设定此参数使得当通过mount参数:data=ordered 或者 data=writeback 挂载的文件系统,文件在写入时会先被记录(在journal中)。如果filesystem被设定参数为 data=journal,则该参数自动失效
  • s:保密性地删除文件或目录,即硬盘空间被全部收回
  • S:硬盘I/O同步选项,功能类似sync,一旦应用程序对这个文件执行了写操作,使系统立刻把修改的结果写到磁盘
  • u:与s相反,当设定为u时,数据内容其实还存在磁盘中,可以用于undeletion。当一个应用程序请求删除这个文件,系统会保留其数据块以便以后能够恢复删除这个文件,用来防止意外删除文件或目录

其他:

  • -R 递归处理,将指定目录下的所有文件及子目录一并处理
  • -V 显示指令执行过程
  • -f 显示错误信息
  • -v<版本编号> 设置文件或目录版本

各参数选项中常用到的是a和i。a选项强制只可添加不可删除,多用于日志系统的安全设定。而i是更为严格的安全设定,只有superuser (root) 或具有CAP_LINUX_IMMUTABLE处理能力(标识)的进程能够施加该选项

应用示例:

1、用chattr命令防止系统中某个关键文件被修改:
# chattr -V +i /etc/resolv.conf

然后用mv /etc/resolv.conf等命令操作于该文件,都是得到Operation not permitted 的结果。vim编辑该文件时会提示W10: Warning: Changing a readonly file错误。要想修改此文件就要把i属性去掉: chattr -i /etc/resolv.conf

# lsattr /etc/resolv.conf
会显示如下属性
----i------e- /etc/resolv.conf

2、让某个文件只能往里面追加数据,但不能删除,适用于各种日志文件:
# chattr -V +a /var/log/messages

本文地址:http://blog.58cm.cn:8088/archives/445.html
版权声明:本文为原创文章,版权归 zhaoliang 所有,欢迎分享本文,转载请保留出处!

评论已关闭!